日照市聊城商会

  • 时间:2013-12-01 07:4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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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月28日,记者从市医保处获悉,根据日照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结余情况,日照市调整2014年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。 成年居民由每人每年180…
    11月28日,记者从市医保处获悉,根据日照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结余情况,日照市调整2014年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。

  成年居民由每人每年180元调整为每人每年80元,未成年居民除按学制缴费并选择门诊统筹整体签约的在校学生外,随家庭缴费,标准为每人每年80元。政府补助标准按上级规定执行。参保居民可以根据所在经办机构通知的时间进行缴费。

  据了解,此次调整日照市成年居民个人缴费标准,报销待遇不变,全市超过14万人将会受益,减轻个人负担1400万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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