通报指出,2013年11月1日以来,东阿县交警大队二中队中队长周广文私自招录执勤人员,听任他们自购警服,在民警带领下冒充警察,向过往大货车违规收费,在社会上造成极其恶劣的影响。市纪委监察局、市公安局了解这一情况后,高度重视,迅速行动,第一时间介入,组成联合调查组进行调查,对相关人员予以严肃处理:
给予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东阿县大队二中队队长行政撤职处分;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东阿县大队大队长、分管副大队长免职处分;分管负责人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党委委员、政治处主任党内警告处分。市公安局党委委员、交警支队长作为主要领导,对其进行诫勉谈话。同时,公安机关对其他7名涉案人员予以刑事拘留,并依据案情做进一步处理。
通报强调,全市广大党员领导干部要从这一事件中举一反三,汲取教训。尤其是全市各涉路部门要引以为戒,查找各自工作中的不足和漏洞,及时采取有效措施,认真加以整改。要进一步提高认识,强化责任,严明纪律,规范执法。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进一步加大案件查办力度,发现一起,查处一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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