日照市聊城商会评选年度优秀会员办法
一、评选范围
日照市聊城商会企业会员
二、评选时间:每年年度总结以前
三、评选主要条件
1、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、遵纪守法,思想政治素质好。
2、拥护商会《章程》,热心商会事业,积极参加商会活动,按时缴纳会费。
3、组织观念强,有集体荣誉感,维护商会团结统一、积极正面宣传商会, 介绍经济实力强、个人综合素质高的聊籍在济人士加入商会大家庭。
4、爱心奉献精神强,服务意识好,诚实守信,乐于助人,社会口碑好。
5.服从商会工作安排,积极参加商会组织的活动;
6、企业发展良好,业务有新的拓展提升,职工队伍稳定,生产经营业绩比较突出;
7、.参加商会时间一年以上。
四、评选比例
占企业会员数的三分之一左右。
五、评选方式和程序
按照会员申报和评选相结合的方式进行。评选程序如下:
1、企业会员向秘书处直接推荐或秘书处推荐,并填写推荐表;
2、秘书处广泛征求意见,对推荐会员进行调查审核;
3、秘书处对审核通过的企业会员填表上报会长办公会审核;
4、理事会会对入选会员进行讨论研究,并做最终表决;
5、对于最终获得优秀会员称号者,商会将颁发奖状并在网站、会刊等上面发文公布。
附:年度评选除评选优秀会员外,可设评单项称号:
如:突出贡献奖、单项工作组织奖、热心会员奖、爱心奉献奖、合作共赢奖、商会好太太奖、商业开拓奖等每年度进行评选,
并制定具体评选程序。/public/attached/file/20131110/20131110115731_39712.doc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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